科技券計劃


政府資助基金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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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1 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公布,政府將於 2020 年 4 月 1 日起進一步優化科技券,以進一步協助企業利用科技改善業務運作及提升競爭力。政府就獲批項目的資助比例會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,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會由四十萬元增加至六十萬元,而獲批項目數目上限亦會由四個增加至六個。

TVP科技券計劃

(注意:上述措施只適用於 2020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遞交的申請。於上述日期前已提交申請的申請者,如希望藉著優化措施申請更高的資助額,應在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撤回原先申請,再於 4 月 1 日或之後提交新的申請。)

科技券計劃(TVP)由創新及科技基金設立,旨在資助本地非上市企業及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就其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 科技券計劃於 2016 年 11 月以先導形式推出,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。計劃由創新及科技基金提供五億港元設立,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被納入為創新及科技基金下一個恆常的資助計劃。

涵蓋科技券資助計劃方案

  •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
  • 擴增實境技術系統
  •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
  •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
  • 診所管理系統
  • 網絡安全方案
  • 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
  • 電子庫存管理系統
  • 電子採購管理系統
  • 實時生產追蹤系統
  • 銷售點管理系統
  • 企業資源規劃方案
  •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
  • 定位服務
  • 物流管理系統
  • 快速回應管理系統
  • 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

申請資格

企業必須在本港登記,並有實質業務運作一年或以上。而一些主要業務是在香港境外進行的企業,並不在計劃的涵蓋範圍內。另外,政府訂明的中小企定義為少於 100 人的製造業公司,或少於 50 人的非製造業公司。

資助範圍

  • 科技券計劃會以 3:1 的配對模式,向每間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最高 60 萬港元資助
  • 企業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準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。待項目審批完成後,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準資助
  •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 12 個月內完成

科技券提供的資助款項可用哪些項目?

  • 科技顧問服務-申請者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項目提供外部顧問服務。在提出申請時,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,或已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/機構。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。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。一般而言,這些設備/硬件/軟件/服務或方案的成本,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%。
  • 項目審計(適用於核準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),惟獲計算入項目總成本的審計費用上限為 3,000 港元。

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。當中包括但不限於-

  • 樓宇租金;
  • 員工薪金及其他相關開支,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、約滿酬金、周年薪酬調整、一般附帶福利(例如醫療),以及津貼(例如房屋、交通、逾時工作津貼)、一般培訓及發展;
  •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;
  • 現有及新購置設備的維修保養、保用及保險;
  •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;
  •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;
  • 交通和住宿;
  • 融資支出(例如支付貸款利息);以及
  • 行政費用。

申請所需文件

  • 商業登記證副本、商業登記署表格 1(a) 或公司註冊處 (表格NAR1) 副本
  •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
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
  • 科技顧問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  • 報價單副本